本處為推展營運與管理,統籌調配水源,另設置23個灌溉工作站,負責執行灌溉管理及設施維護等業務。
管理處任務:
管理處功能為農田水利興辦
一、農田水利事業之興辦、改善、保護及管理事項。
二、農田水利事業災害之預防及搶救事項。
三、農田水利事業經費之籌措及基金設立事項。
四、農田水利事業效益之研究及發展事項。
五、配合政府推行土地、事業、工業政策與農村建設事項。
六、主管機關依法交辦事項。
依灌溉管理組織設置辦法第3條規定,本處辦理事項:
一、農田水利用水調配及管理。
二、灌溉用水秩序維護及水利小組業務輔導。
三、農田水利設施興建、管理、改善及維護。
四、農田水利設施災害預防及搶救。
五、灌溉管理組織內專任職員(以下簡稱農田水利事業人員)之人事管理。
六、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所屬資產管理及收益。
七、主管機關及農業部農田水利署交辦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