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申請人備齊水利建造物查詢申請書送本處辦理,本處將依程序查明後函復。
水利建造物查詢申請書包括:
- 土地登記謄本(第一類)
- 地籍圖謄本
- 放流口平面位置圖(含處理設施、放流口位置及承受水體位置)
- 身分證影本(若非本人申請,需另備妥委託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)
確認介入點為本處渠道後,一般家戶及農舍之生活污水如需申請搭排,請至本處全球資訊網首頁下載搭排申請書,依內容檢附資料送本處憑辦,俟取得本處搭排同意函後再行施設。
工廠廢污水部分,因屬「非一般家戶及農舍之生活污水」,如需申請搭排,須先取得環保單位確認實質審查無事業製程廢水;倘非屬水污染防治法所稱事業,則由其他目的事業主關機關確認實質審查無事業製程廢水。
事業廢水類別如下:
- 作業廢水:指事業於製造、加工、修理、處理、操作、冷卻、沖洗、逆洗、治療、提供服務、畜殖、自然資源開發過程或其他作業時所產生與人或物直接接觸之水。
- 洩放廢水:指自事業循環用水中洩放,以減低循環過程累積於用水中污染物含量之廢水。
- 未接觸冷卻水:指於熱交換管線內專供溫度交換水。
- 逕流廢水:指因雨水沖刷戶外設施、建築物表面或戶外作業環境之地面及原物料,而產生帶有污染物之廢水。
前項第一款所稱之物,包括原料、中間產物、產品、副產品、廢棄物、廢氣、動植物或其他物品。
請至本處全球資訊網首頁,下載「本處所管土地申租/申購申請書」並依內容檢附資料送本處憑辦。